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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散养家禽管理难有望破解【消息】

发布时间:2020-09-15 09:57:30 阅读: 来源:吊扇厂家

小区内禁止散养家禽家畜早已有法可依,但由于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导致此种现象不能有效杜绝。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可处以罚款。这意味着,小区内散养家禽再也不是劝劝就算了的事情。

■调查

小区内散养家禽污染环境问题多

城市的发展改善了居住环境,但在住进高楼大厦的同时,散养家禽的行为却没有消失,而是在一些小区内顽固地存在着。

8月2日,生活晨报记者接到反映,在省城南十方铁路小区有居民在楼间空地私搭乱盖,圈养家禽。

在建设南路往东的南十方铁路小区,记者看到,小区由多栋六层楼房组成,看上去很有年代感。在小区楼宇间绕了一大圈后,记者惊讶地发现,小区空地几乎全部“失守”,被用竹竿、木头、三合板等围起来的各种形状的菜园子占据,里面种着西红柿、豆角等各种蔬菜。

有居民告诉记者,在14号楼后面有人圈养家禽。根据指点,记者刚刚接近14号楼就被一股刺鼻的鸡屎味袭击了。循着臭味记者看到,楼前空地被木棍和铁丝网围了起来。由于遮挡,记者无法看到铁丝网内的景象,但可以听到有鸡的叫声传来。记者踮起脚尖发现,里面有两只成年鸡在围挡内跑来跑去。

小区居民韩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小区居民养鸡很有历史了,以前比较普遍,主要是退休的老年人养。经过多次治理以后,即使有人在养,也比较收敛了,都会圈起来,并拿木板遮挡。但是夏季到来,鸡粪得不到及时清理,发出的恶臭实在让人无法忍受。

记者通过整理发现,省城小区散养家禽的事例并非罕见。迎春街铁路小区,有人反映在小区d区一号楼后面的公共用地内,有住户私自改成了种菜养鸡的地方,每天5时多鸡就开始打鸣。扰民不说,居民更担心夏季高温会传播疾病。

除了管理不完善的老旧小区外,有着完善物业服务的新型小区也未能幸免。位于新晋祠路的绿地世纪城4号楼下,有业主私搭乱盖饲养鸭子和鹅。简陋的设施和不断传来的鹅叫声,和整个现代化建筑极不协调。

■回应

没有强制力只能劝阻效果不大

说起南十方铁路小区居民圈养家禽一事,南十方张家巷社区的寇书记一肚子苦水。“就因为不让居民养家禽,现在大家都和我成仇人了,见了我也不说话。”寇书记说,为了治理这一乱象,社区多次贴出通告,甚至上门做工作,居民非常抵触,因为没有强制力,效果都不太明显。有居民扬言:“养几只鸡怎么了?我还要养牲口了!”寇书记告诉记者,除了院子里搭盖窝棚养鸡,还有个别居民在家里养鸡。因为家里养鸡味道大,居民自己也受不了,社区做工作以后家里养鸡的情况杜绝了。

据寇书记介绍,南十方铁路小区是个老旧小区,条件好的基本都购买新居搬出去了,留下来的“不是没本事的年轻人就是老年人”。因为无所事事,小区内老年人除了捡破烂就是种菜,除了种菜就是养鸡。虽有物业,但是居民不承认,物业基本处于无所作为的状态,所以管理一直比较混乱。

社区没有强制力,物业公司更有话要说。为绿地世纪城提供物业服务的山西科瑞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对于4号楼养家禽的情况是掌握的,也进行过劝说,但因为4号楼处于小区边界,业主认为影响不大。作为物业公司来讲,也不好强制,还是希望有行政执法部门介入比较好。一方面有强制力和管理手段,另一方面也可以极大地缓解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说法

《条例》为进入小区管理提供了依据

8月1日,《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在城市住宅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影响环境卫生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拒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条例》实施,行政监管告别了无法可依的困境,开始进入量化阶段,同时也为执法部门进入小区直接管理提供了依据。

8月4日,记者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将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城市小区饲养家禽的现象,如果小区有物业就督促物业来解决,如果小区没有物业就只能是所属的社区解决。关于《条例》实施,工作人员表示听说了,但目前行政部门如何执法还没有明确,如果市民有情况反映,可以先记录下来解决。

太原市小店区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就以往的情况看,小区内散养家禽家畜不在监管范围内,路面上、公共场所一般没有散养家禽家畜的。”据他介绍,小区内散养家禽家畜以前没有处理过,基本上还是依靠小区物业和社区来解决。那么,《条例》实施以后,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进行监管?该负责人表示,《条例》进入具体执行层面之前,还有一段空白,这段时间如果接到相关问题的反映,可以参考《条例》来进行管理,方式还是以劝告为主。《条例》落实到基层部门以后,如果管理权限明确,可依法进行管理。

《条例》实施之前,社区和物业没有强制权,执法部门进入不了,导致小区内散养家禽家畜成为顽疾。《条例》实施后,这一难题终现破解曙光。

对于《条例》的实施,长期从事物业管理的宋女士点了一个大大的赞。宋女士表示,物业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一直比较尴尬。违规的虽然是个别业主,但他们也是业主,也是物业服务对象。“一定程度上,物业和业主是合同关系,物业只有劝阻的义务,管理谈不上,这次《条例》实施从另外一个方面讲也是对物业服务的一次重新定位,让我们可以专心为业主做好服务。”

社区个别工作人员的懈怠和思想上的不重视也是管理难的一个因素。对此,寇书记也颇为头疼:“毕竟法律也没个界定,批评工作人员工作不力似乎也有点牵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执法部门直接管理,这样谁也没话说,也不会出现不好意思管理的情况。”对于《条例》的实施,寇书记感慨:“终于等到撑腰的了。”

■链接

鸽子算不算家禽?

城市小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早已有法可依。1992年8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就明确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太原市环卫局法规宣传处郭处长表示:“这里的饲养行为是指养殖者根据禽畜的生产特性,以获得肉、蛋为目的的经济性行为,并且是指不成规模的散养。”虽然规定出台早,但是没有明确的处罚手段和量化措施,导致这个规定很难落到实处。此次《条例》出台,恰好弥补了这个缺陷。这也是山西首次就此明确的法律性文件。从现实情况看,散养家禽一般都伴随有私搭乱建行为。《条例》实行后,有望打破管理难的怪圈,终结执法依据空白的历史。居民遇到城市小区散养家禽的行为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或者环卫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除了鸡、鸭、鹅这些常见家禽外,鸽子算不算家禽呢?听说《条例》实施,省城许坦东街一小区内养信鸽的老王着了急。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的魏老师认为,鸽子属于禽类,但是从生活方式和形态讲,归入家禽不合适,家禽主要是指庭院和封闭环境下饲养的鸡、鸭、鹅等。

太原市信鸽协会的李会长明确表示,信鸽不属于家禽,信鸽是用于比赛和训练的飞禽,赛鸽是一种体育比赛,信鸽属于保护对象。太原市信鸽协会是民政局备案、体育局领导的社会团体。加入协会的会员是可以养信鸽的,但是在饲养过程中也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邻居处理好关系。

太原市环卫局法规宣传处郭处长表示,《条例》中对家禽没有进行明确规定,但是鸽子尤其是信鸽应该和普通家禽区别对待,不能笼统说是家禽。用信鸽来举行的比赛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很流行,各地都有信鸽协会,协会对信鸽饲养的管理也应该进行日常教育。根据各地的经验来看,饲养信鸽也必须进行强制免疫并对环境卫生提出严格要求。除了信鸽外,如果是饲养用来获取肉蛋的食用鸽,则应该纳入家禽来管理。 晨报首席记者王文兴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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